協會就 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提出意見

特區政府於2013年12月4日發表了《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》,開展為期五個月的公眾諮詢,就兩個選舉辦法的主要議題和相關問題廣泛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。香港建造業文職、管理及專業人員協會已率先於2014年2月8日提交了協會及會員的意見。

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愛國愛港是必須

《諮詢文件》臚列了香港政制發展的背景、原則,以及《基本法》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,並在此法律基礎上,就兩個產生辦法列出一些重點的議題,諮詢公眾。

協會的意見已收錄於2014年7月發佈的《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公眾諮詢報告》。詳情可見附錄三第六冊文件D0842。

協會就 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提出意見
協會就 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提出意見

下載 PDF:《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公眾諮詢報告》附錄三第六冊文件D0842

外部連結:《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公眾諮詢報告》附錄三第六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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